•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工程规划
  • 发布时间:2017-05-08
    文档来源:
  • 成果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工程规划
    任务来源:林业厅
    主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项目负责人:孙国忠
    主要完成人:宋连城、孙国忠、韩晓东、张惠良、李英华、胡万德、田晋
    起止时间: 2005年3月—2006年1月
    鉴定情况:2006年8月24日林业厅主持评审通过
    获奖情况: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
    内容提要
      内蒙古自治区分布湿地4大类型13种,湿地总面积424.5万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3.7%,列全国第三位,其中已列入国际重要湿地2块、列入中国重要湿地10块。这些湿地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健康、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治区林业厅部署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工程规划》。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保护、科学恢复、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生态经济学理论,以建设稳定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采用系统分析方法优化决策,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规划》在湿地保护、管理、利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工程,点面结合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有缓有急,分步实施,各项建设工程规模适度,建设目标明确可行,合理安排投资。提出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湿地保护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与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有关湿地保护规划、水资源规划等衔接,建立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保证各部门规划相辅相成、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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