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国家直接收购个人投资营造的重点公益林试点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6-03-02
    文档来源:
  • 成果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国家直接收购个人投资营造的重点公益林试点实施方案
    任务来源:林业厅
    主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项目负责人:秦建明
    主要完成人:秦建明、高明福、王景新
    起止时间: 2006年5月至7月
    鉴定情况:林业厅主持审查通过
    获奖情况: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
    内容提要
      国家直接收购个人投资营造的重点公益林是国家改革营造林投入机制和公益林经营机制,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投资者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性的一项重大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选择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通辽市扎鲁特旗和库伦旗作为试点。二院编制了扎鲁特旗和库伦旗两个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创新点:确定了科学的定价方法和切实可行的基准收购价格。收购方式采取“收购林木经营权”和“收购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两种方式。前者是指不改变林木、林地所有权,由国家一次性支付造林成本价格来购买经营处置权,使其延期采伐,发挥公益林生态效益;在定价中不考虑投入资金的时间价值,只考虑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的造林重置成本(不包括地租),并根据人工林小班林分的长势进行调整。后者是指实施收购后,林木归国家所有,林地使用权在收购期限内归国家所有,林地所有权维持不变,即在收购期限内,个人原来拥有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卖给国家;用重置成本法对这种收购方式进行定价,需要考虑营造林成本和地租的复利计算,并根据人工林小班林分的长势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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